国内推广商标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商标已经很多年了,商标意识可以说深入人心。然而当一提到品牌需要结合商标和著作权综合保护时,很多朋友第一反应还是“明明商标比著作权厉害,登记著作权干什么?”
上面的这种想法很普遍,也确实存在偏颇。首先,商标比著作权大的想法不对,商标不能侵犯在先著作权;然后,著作权对保护品牌非常有用,它在解决商标抢注问题里应用非常多;最后,商标和著作权结合保护的做法更有益。后面咱们详细说说。
商标权拗不过在先的著作权
我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所谓“在先权利”指的就是在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已有的权利。这个权利可以是: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姓名权、肖像权、地理标志等。其中,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的著作权是纠纷中最常见的情形。
不过要说明一个商标侵权了你的著作权可并不容易,通常来说,你要提供一连串的证据:
相比系争商标申请时间,你享有在先的著作权,并且著作权未过期;
争议商标与你拥有著作权的图形或文字相同或实质相似;
争议商标申请人有可能接触到你拥有著作权的作品;
申请人使用该作品未经许可。由于证明一件事情不存在是很难的,一般而言都是由申请人证明自己获得了许可。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文字或图形都能构成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比如,文字商标包含的文字内容,无论这个文字内容在《商标法》看来多么显著,通常很难受到著作权保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换句话说,比较有设计感的商标logo一般都可以视为作品。
著作权保护能降低商标抢注风险
商标保护的实践中,在先著作权经常能够为商标“兜底”。比如权利人在先使用一个logo,后来这个logo被别人注册成商标了,权利人经常可以凭借自己的著作权来主张抢注的商标无效并最终取回商标——因为商标不能侵犯在先的著作权。
三聚阳光代理的一起跨境电商商标无效行政诉讼案中,原告A公司长期在亚马逊美国平台销售电子产品,当A公司想在国内注册商标时却意外发现,自己当年找人设计还在美国用了两年的logo,已经被同行B公司在国内注册成商标了。
案件的关键在于找到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生成的、A公司对logo设计的所有权证明和使用证据,它们主要包括两部分:
A公司拥有logo的著作权,包括A公司设计logo时与设计师的需求沟通记录、设计合同、交付记录、付款证明;
使用证据,我方翻遍了A公司亚马逊店铺评论区,在配图评论中找到了早于诉争商标申请的logo露出,从而证明作品早已公开发表,同行有接触到作品的可能。
最终,在律师周密的证据组织下,法院认定B公司抢注的商标无效,A公司得以拿回本应属于自己的商标权。
商标+著作权,结合保护更有益
商标与著作权天生就不是水火,二者都是知识产权,可以同时保护一个logo不受其他人使用。同时,商标和著作权在特点上又互补,可以加强品牌的保护力——
1. 商标适合核心品类产品的保护,著作权保护面更广
商标在注册时必须选择分类,所以商标只能保护品牌在对应分类相关的应用。假设品牌只注册了29类食品的文字商标,那别人在汽车上使用同样的文字一般不构成侵权,除非你的商标在全国范围都有相当的知名度。反观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更广,只要你拥有一份作品的著作权,任何行业的人都不能未经你许可使用这个作品。
2. 著作权可以填补商标注册期间的权利空缺
商标注册全程一般需要1年左右时间。这一年间,品牌处于权利空缺状态。如果有人造假,品牌除了告对方不正当竞争之外,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而主张对方不正当竞争的举证难度远大于主张商标或著作权侵权。
3. 著作权保护可以一定程度降低商标抢注的后续风险
正像前面说的,商标不能侵犯在先的著作权。做好著作权保护,是对商标的一种兜底做法,它既可以帮助你拿回被抢注的商标,也可以让品牌在失去商标的时候不至于完全没有保护。
4. 费用上,著作权登记比商标全类注册更低
著作权保护范围广,但是登记费用通常只需要几百元;全45类商标注册费用则十分昂贵,光是管费就需要一万多元。
知识产权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商标、著作权、专利没有哪一个是没必要的,更没有一个不如另一个的问题。品牌想要实现全面保护,大概率要用上所有的知识产权手段,而企业要做的就是在特定领域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护手段。